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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与行业公告
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
资质审评认定实施细则
 
来源/作者: 上海奶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 2005-10-28 编录: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
 

 

  一、根据国家农业部、教育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轻工业局联合印发的农垦发[2001]1号文《学生饮用奶生产定点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精神,结合《上海市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意见》、《上海市“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评认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向上海市提供学生饮用奶的本市乳品企业进行资质评估,其宗旨是为确保学生饮用奶的质量、饮奶安全及稳定供应。
  三、资质审评认定的内容:包括企业用于生产学生饮用奶的原料奶定点基地奶牛场、乳品加工厂及配送体系三部分,采用测评项目的审评法进行综合审评认定。
  四、制定“实施细则”的技术标准依据:
  (一)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6、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畜禽污染防治暂行规定》
  7、《上海市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
  8、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等四委局颁发的《上海市生鲜牛乳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9、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制订的《上海市大中型畜牧场粪水排放暂行规定》
  (二)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
  1、GB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2、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GB897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5、GB16568——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
  6、GB12693—2003《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7、GB5408.2—1999《灭菌乳》
  8、GB5408.1—1999《巴氏杀菌乳》
  9、GB2746—1999《酸牛乳》
  10、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11、GB18192—2000《液体食品灭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12、GB12073—1989《乳品设备安全卫生》
  五、申报资质认定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资料文件。
  (一)原料奶基地奶牛场。必须符合卫生部颁布的《乳与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乳品加工厂。必须符合国家农业部农垦发[2001]1号文件《学生饮用奶生产定点企业申报认定暂行办法》,必须获得GB/T19000—质量管理认证和HACCP管理系统认证的通过资格。
  (三)配送体系。必须要有健全的配送服务网站和冷链设施,有专用配送车辆和专职配送人员,同时,具有与相关品种“学生饮用奶”生产与供应量相应的储运和配送能力。
以上三部分具体审评认定要求、内容及测评方法,分别依据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附件附后)。
  六、资质认定申报手续及审评测评方法
  资质审评认定工作,先由“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向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领取《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表》,申报企业填写《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一式四份),一份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三份送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试生产学生饮用奶样品,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市农业主管部门和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会同市教育、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组织学生饮用奶资质审评认定专家组(简称“学生饮用奶专家组”),根据本“实施细则”及附件测评表,赴实地分组考察评估。资质审评认定评估分原料奶定点基地奶牛场、乳品加工厂和配送体系三部分进行。学生饮用奶专家组采取集体听汇报,分组看现场、查资料,对质量控制点抽样抽查和提问座谈等多方面进行考核测评。企业必须密切配合。定点生产企业除必须符合的申报条件外,三个部分的每个部分的项目经测评合格率都必须达到90%以上。凡申报必须条件和三个部分测评表中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项目超过规定范围的,即取消资质认定。测评项目经测评后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项目在规定范围内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学生饮用奶专家组所提的整改建议,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后,生产企业在一个月内向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复查报告,经复查达到合格后方可取得资格。
  学生饮用奶专家组或由学生饮用奶专家组委托的单位(人)对质量控制点随机抽样的样品,送交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送学生饮用奶专家组审定,一份送市奶办。
  除随机抽样抽查以外的其他部分,学生饮用奶专家组保留抽查的权利。
  七、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评认定的批准
  学生饮用奶专家组资质审评认定结束后,应在“资质审评认定意见书”中,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基本合格、不合格)并提出整改建议,当场反馈给企业。专家组成员和企业负责人应在“资质审评认定意见书”上签字,企业加盖公章。“资质审评认定意见书”一式二份,一份专家组留存,一份送学生饮用奶办公室。
  资质审评认定测评表,每个部分一式三份,一份报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一份报市质量技监局,一份报市教委。
  原料奶定点基地场、乳品加工厂、配送体系三部分测评表由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负责汇总,学生饮用奶专家组组长签字和学生饮用奶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市质量技监局、一份市教委、一份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留存。
  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依据学生奶专家组审评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论,提交市农业主管部门、市质量技监局、市教委共同审核认定。对认定符合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由市质量技监局会同市农委(市学生奶办)、市教委联合签发批文,由市质量技监局颁发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合格证。同时上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八、本“实施细则”由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一、《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评认定<原料奶基地奶牛场>测评细则及测评表》
附件二、《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评认定<乳品加工厂>测评细则及测评表》
附件三、《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质审评认定<配送体系>测评细则及测评表》

(注:本《实施细则》为2005年10月修改,
用于对定点生产企业复审认定)
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办公室
2005年10月9日

上海市“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
资质审评认定评估汇总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 代码_______________

审评日期 _______________

原料奶定点基地奶牛场专家组成员_______________

乳品加工厂专家组成员 _______________

配送体系专家组成员 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学生饮用奶专家组实地审评评估结果:

审评认定内容

评审
项目
总数

合格项目
基本合格项目
不合格项目
结 论
%
%
%
合格标准
不合格标准
合格项 80% 无不合格

合格项目 50% 以下,不合格项目 10% 以上

原料奶定点基地奶牛场测评
乳品加工厂测评

配送体系测评

综合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