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Language="VB" ContentType="text/html" ResponseEncoding="gb2312" %>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国内新闻
    国内新闻

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开展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选型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 中国食品产业网
发布时间: 2007-12-03 编录: 上海奶业行业协会
 

  机鉴 [2007]7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 2007 〕 31 号)和农业部的贯彻落实意见(农牧发〔 2007 〕 14 号)精神,决定对牧业机械和 挤奶机 械进行选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型目的和意义
   选择一批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的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产品,推荐给广大农民朋友,加大对奶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恢复养殖信心,建立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奶牛生产方式转变,全面提升奶业的综合生产能力。

   二、选型基本条件
   参加选型的生产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有三包服务能力和产品制造验收标准,企业应有一定规模、较强的实力和发展潜力。产品曾经过省(含)级以上农机鉴定机构检测,并有产品检测报告,对未经农机鉴定机构检测的产品,应由省级以上农机试验鉴定站核实认可后推荐。

   产品种类:本次推荐的产品包括挤奶机械、饲料搅拌机械、青饲收获机械、发酵打包机械。中小型机具累计销售 50 台(套)以上,大型机具累计销售 10 台(套)以上。

   三、选型程序及要求
   选型工作按照企业申报、省级农机鉴定站推荐、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审查评价、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

   (一)企业自愿申报。生产企业以产品型号为单元,于 10 月 28 日前 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鉴定站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 、 2007 年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选型申报表,每个型号一式三份(见附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 、申报产品企业标准一份。
4 、产品使用说明书一份。
5 、 “ 三包 ” 凭证一份。
6 、产品照片两张。
7 、试验检测报告一份。

   (二)省级农机鉴定站推荐。接收企业申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鉴定站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报企业及机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符合参加选型基本条件的,填写推荐意见,于 11 月 4 日 前 将企业申报材料寄送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三)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审查评价。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组织人员对参选机具性能指标、机具适用范围、使用说明书和三包凭证等项目进行审查,对每个参选机型进行初步评价。

   (四)专家评审。召开专家会议,对每个参选机型进行审查评价,提出推荐机型目录。

   (五)上报选型结果。综合技术审查评价和专家会评价的结果,根据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的总体质量状况和社会需求情况,按照择优选用的原则,确定推荐机型,上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批准发布。

   四、有关要求
   企业要按本通知规定的选型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如实填写有关内容。省级农机鉴定站要认真做好资料的审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联系人:刘博   金红伟  010-67326491  徐子晟  010-67343741
   传   真: 010-67326491 E-mail : zi - sheng8919@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小八里庄 40 号
   邮政编码: 100021
   附件:  2007 年牧业机械和 挤奶机 械选型申报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二 ○○ 七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2007 年牧业机械和挤奶机械选型申报表
   生产单位   法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经济类型  □ 国有  □ 集体  □ 民营  □ 股份  □ 中外合资(含合作   )  □ 外贸  □ 其他   注册资金(万元)   人数
   申请产品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注册商标   企业商品名称   企业产品型号
   批量投产日期   去年产量 / 销量  /  台(套)   今年产量 / 销量  /  台(套)
   销售省份   适用范围
   法人代表签字:(公章)年   月   日   省农机鉴定站推荐意见   (公章)年   月   日
   备注
   注: 1. 企业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2. 产品名称及注册商标请写全称; 3. 此表每型号一式三份; 4. 产品名称和型号统一按照 JB/T8574-1997 《农机具产品型号编制规则》的要求填写; 5 企业商品名称和企业产品型号是指企业命名的非通用名称和型号; 6. 产品适用范围应对产品所适用的作业地区、农艺要求、环境等方面做出描述。